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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:2014/6/12 23:23:04
- 来自:福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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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酒于我来说,是可怕的东西。 我家老爷子,我家帅哥,我家欢欢,在我眼里,都是神一样级别的人物! 他们总能在谈笑风生间,歌舞升平间,推杯碰盏间把那或黄或红或黑或无色的液体毫不犹豫的吞下,并不皱眉。 而我,我是不行的。 写下这几个字的时候,我是泄气的,在我魁梧的外表和彪悍的性格中,却不着调的有着妈妈柔和的内心。 牙刷哥哥说,越有故事的人越沉静简单,越肤浅单薄的人越浮躁不安。 是的,总觉得能喝酒的,都是有故事的人。你看你看,那轻轻一小呡,微微一蹙眉,欲言又止,一切都在酒里。而不像我,端杯就张牙舞爪:“酒量虽不好,酒胆还不错。酒兴非常好,酒品第一流!” 第一句倒是实诚,第二句也还着调,第三句有点虚伪,第四句… 稍喝多点就控制不了语句语速语量 ,晕晕乎乎,内心豪情万丈!再喝多点就感觉自己就是尼采,就是太阳,尼玛再高的山劳资也能一脚跨过去! 是不敢再往深里喝的,总觉得“酒后乱性”这样的事我恐怕也会做得干净利落的… 何来酒品? … 酒酒是好东西啊!助兴啊! 嗨歌的时候总爱吼一句:“冒人敬酒卵味!”一石激起千层浪,往我面前排着队提着酒杯,硬着头皮灌啤酒,装若无其事,脸上波澜不惊满不在乎,心里叫苦不迭:尼玛,就这阵势,会喝死去! 也会在聚会第二天到群里吼:尼玛昨晚哪个老敬我酒来着?是哪个想把劳资肚子搞大? 呵呵 平生第一次喝白酒,是他带着她出现在我面前。 各种难受一起袭来,我溃不成军。 不想再描述那段难堪,只是像电视剧一样恰到好处的有人递上酒来。 尼玛那就喝吧! 二两的小杯一口灌去一大半!没有传说中那么辣,没有传说中的火烧火燎,更没有传说中的飘飘欲仙,哦卖滴嘎嘎,真他妈难喝! 那次喝的不多,却晕了很久。他走过来冲我不自然的笑笑,我的脸红扑扑的,一定比他笑得更可爱。 在酒精奇妙的晕眩中,我用满不在乎宣告我的满不在乎。 有伤口血淋淋的时候。我不允许任何人触碰到我的伤口。我会提醒自己,忘掉自己有伤。 开始结痂的时候,我不允许任何人观看,或者提起。 当痂开始要脱落的时候,我自己把痂抠下来。 我没事了,不痛了。 我终于学会把一切都藏在酒里,我终于,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了。 文:贝姑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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贝总威武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抱一个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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辛苦了,汨罗百姓网的网友要都像你这样给力就热闹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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