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: 喜讯!“汨罗粽子”正式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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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19/10/15 10:54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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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1日,从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,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三三一号公告,正式批准“汨罗粽子”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。这是继“长乐甜酒”之后,汨罗市第二个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。


地理标志产品指产自特定地域的种植、养殖产品或以此作为全部或主要原材料加工生产的产品,其所具有的质量、信誉或其它特性本质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,经特定程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命名的产品。

汨罗作为端午文化源头,包粽已有2000余年历史,颇负盛名。近年来,汨罗市委、市政府充分利用粽子这一传统产业优势,建设长乐镇、三江镇、罗江镇三大糯稻种植基地,在白塘镇、屈子祠镇、桃林寺镇等地建立优质粽叶种植基地,同时计划用两年时间打造屈子祠粽香小镇。目前,汨罗已形成了以屈之源有限公司为龙头的100多家企业与作坊的产销群体,产品畅销全国,年创造产值上亿元。


2017年以来,汨罗市委、市政府紧紧围绕做大做强粽子产业,成立了汨罗粽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领导小组,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协调相关单位部门,对粽子品质特性、历史渊源、自然环境、人文因素等进行深入调研,聘请省内技术专家反复论证探讨,按照国家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》要求,全面做好“汨罗粽子”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。2019年7月,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技术审查会议,“汨罗粽子”顺利通过专家审查;10月8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发布第三三一号公告,批准“汨罗粽子”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,自即日起实施保护。

“ '汨罗粽子' 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,对于进一步提升知名度、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,做大做强粽子特色产业,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。”市场监管局局长周爱煌表示,汨罗将进一步强化后期监管,制定《汨罗粽子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办法》,做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,促进粽子产业的持续发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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