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: 湖南掀起环境问责风潮 五种情形将启动环境问责

  • 风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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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14/11/21 10:23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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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本报长沙讯 对涉及环境问题的相关部门、相关人员进行问责,湖南省即将掀起一股“真刀真枪”的环境问责风潮。
   11月20日,省环保厅在其官网发布消息称,环保厅目前已经会同有关方面草拟了《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》和《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(事件)责任追究办法》两个规范性文件。省环保厅厅长刘尧臣介绍,“(这两个文件)对湖南省市县乡四级政府、三十多个政府相关部门在环境保护上各负什么责任,在什么情形下要怎样问责作了清晰规定”。
   刘尧臣在接受采访时称,“出现五种情况时省政府要启动问责。第一,区域总体环境形势持续恶化,这主要指大气、水、土壤这三大指标中,如果有两项指标连续两年下降或者有一项指标严重下降。第二,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。第三,出现环境敏感问题时处理不当,引发危及稳定的群体性事件。第四,国家和省里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没有完成,导致国家对我省实行区域限批的。最后,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执行不力,情节严重的。”
   “这种问责,除对企业外,特别强调了对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责”。刘尧臣表示。
   刘尧臣向媒体介绍,根据目前草拟的文件内容,环境问责的形式可分为三个层次,十余种。其中包括,对单位综合性评先、评优,以及主要负责人、分管责任人提拔重用予以否决;对单位给予经济制裁和建设项目区域限批,对班子及领导干部通报警示、约谈等;对有关责任人追究党纪、政纪和法律责任。
   “环境事件的调查,要对污染产生的历史过程进行追溯调查,凡是十八大召开后因严重失职、渎职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,不管人调到哪里、不管是不是离退休,都要问责”,刘尧臣说。
   目前文件已上报省政府。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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